警探號丨浙江南潯警方破獲特大煙彈跨省非法經營案
據了解,水果味煙油購買,2018年9月起羅某旺開始經營煙彈,該公司采用電商加微商模式,即從電商客戶(購買電子煙周邊產品)中添加客戶的微信進行私聊,之后再銷售非法的煙彈,每筆訂單采用代發的模式,即收集并整理訂單后通過微信發到上家,由上家直接發貨。
這種IQOS是采用加熱不燃燒技術的新型煙草產品,市場上俗稱“煙彈”,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國內是禁止銷售的。
今年3月,湖州市煙草專賣局向公安經偵大隊移交一起非法經營IQOS煙彈的線索,經偵大隊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發現買家都是通過微信群跟賣家拿貨,賣家的微信昵稱叫做“A專業專賣IQOS煙彈”,該號在網上大量販賣煙彈。
許某緯在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群販賣,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不會被發現。就這樣,他利用從羅某旺那里買來微信資源號開始一步一步籌備起了非法煙彈生意。5個微信號同時運作,生意好的時候一天可以賣出數千元的煙彈。
何為“IQOS”? 浙江南潯警方民警告訴北青報記者,IQOS從使用方式來說,什么軟件可以買煙油,有電子設備的加入,但與平常的電子煙不同,它并不是使用霧化“煙油”的方式,功能主治,而是用電子設備對一種用煙草制成的薄片進行加熱,從這一點上來說,IQOS是不折不扣的“煙草制品”。
2019年2月,羅某旺將5個微信資源號以8萬元的價格賣給許某緯。許某緯立馬自立門戶,在廈門市湖里區租場地用于經營煙彈,將5個微信號中的3個綁定自己的銀行卡,另2個綁定配偶陳某萍的銀行卡,建立“發貨群”,設3臺筆記本電腦同步“辦公”。其丈人陳某來則幫助許某緯負責打包、貼快遞單、發貨等工作。
8月8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浙江南潯區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售賣煙彈的非法經營案,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查獲IQOS煙彈40余條,另走私雪茄煙120個品種400余盒,涉案金額500余萬元,破獲了湖州市史上最大一起IQOS煙彈跨省非法經營案件。
近年來,打著“戒煙功效”的噱頭,新型煙草產品IQOS煙彈成煙民新寵。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朱健勇 通訊員 陳露露
而且,這種“煙彈”與卷煙一樣,會產生諸多有害物質,長時間吸食同樣會產生尼古丁依賴,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切勿輕信所謂“戒煙功效”的相關噱頭。
發現丨微商賣IQOS煙彈 5個賬號同時運作
北青報記者獲悉,該案是湖州市破獲最大的一起“IQOS”煙彈跨省非法經營案件?,F許某緯、羅某旺等人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湖州市公安局南潯區分局逮捕。
其中有一名銷售煙彈的員工叫許某緯,許某緯在銷售過程中發現這個煙彈利潤非??捎^,于是心里暗暗打著如意算盤,打算熟悉后單干。但是好景不長,羅某旺煙彈只賣了2個月不賣了,后改行經營雪茄煙。
隨著專案組對案件的深挖,發現了許某緯所在的“煙彈”非法銷售團伙,以廈門為據點,自2018年10月起通過淘寶、微信朋友圈等平臺,通過快遞向全國各地客戶銷售煙草管制品煙彈,由此牽出一張全國銷售網絡。
延展丨煙彈”并不能戒煙 長期吸食同樣會產生尼古丁依賴
民警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進口煙草專賣品只能由取得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經營。涉案“煙彈”系煙草專賣品,未列入進口煙草專賣品范圍,因此屬非法走私入境。
收網丨一張全國銷售煙彈網絡被斬斷
通過偵查,民警發現同一個發貨點銷售煙彈的有5個微信號,這些微信號的背后指向兩個人,分別是32歲的羅某旺和29歲的許某緯。
5月29日,專案組組織多名警力由市局經偵支隊統一指揮收網。去往廈門、安溪兩地,分兩組行動,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查獲大批量煙彈和走私雪茄煙。